房屋买卖委托人把钱拿走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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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2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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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7:36
1受托人可凭委托公证书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委托书中委托权限内的事项。
2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引发的权利义务是由委托人承受的。
3受托人有义务在代理委托人出售房产后将售房款转交给委托人,如果对方均不履行该义务,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受托人,要求对方转交购房款。
4只要有合理的证据胜算就会很大,证明交易已经完成,购房人已经将购房款转入代理人的帐户,而代理人没有履行转交房款的义务。
如果你没有充分的证据或者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没有给你造成侵害那不建议先诉讼,而是先去撤销委托或者向代理人所要委托公证书。因为你诉代理人要求撤销代理权,那法院会告知你去公证处撤销委托而不受理你的案件,如果你主张索赔,而没有代理人恶意串通或虽串通但没有给你造成损失,那胜率可能不大。你现在要做的是要制止委托行为的继续,并且留存证据为未来诉讼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