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2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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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0 14:50
如果双方没有在规定的一个月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进行二倍工资的赔偿,当然,如果双方已经建立起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足一个月,那么这一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合法的,不需要赔偿的,但是超过这个期限肯定就是违法的。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需要给劳动者进行赔偿。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二、没签书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所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最开始就应该签订,当然法律有一个宽限期,因为有的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规定试用期,那么在一个月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旦这个期限到达了一个月,双方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