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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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1:52
在2011年5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对备受瞩目的基金经理韩刚的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根据判决,韩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被剥夺其非法所得并处以31万元的罚款。这一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基金行业首次因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正式被追究刑事责任。
韩刚的案件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他被依法移交给*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案例在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是首例因涉嫌违反《刑法》中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规定,而被*机关介入调查并予以刑事追责的案件。这一严厉的处罚,无疑向所有市场参与者发出了警示,强调了公平交易和信息透明的重要性。
韩刚原为长城基金经理,因其在位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于2011年5月22日被判领刑一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此举在基金业引起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