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行后,公司注销,需要补齐认缴出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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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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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7:24
公司注销后,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再进行认缴出资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并清算完毕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在清算过程中,公司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和未到期的出资。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此外,新《公司法》实施后,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已设立的公司,即存量公司,有一个三年的过渡期进行调整,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出资期限逐步调整至五年以内。但是,一旦公司完成了注销流程,公司的法人资格即告终止,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也随之结束。
总的来说,一旦公司完成了合法的注销流程,股东一般不需要再进行认缴出资。不过,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有未清偿的债务,股东可能需要在其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7:25
不需要 可以减资 再说有五年时间 按照现在情况 各个工商局是按照工商变更后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7:25
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1)没有债务: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没有未获得清偿的债务,不差钱,那可以直接申请注销,不需要补齐。
(2)有债务未清偿:办理注销时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按企业破产法规定,该出资额要加速到期,也就是必须补齐。
另外,按照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总结:公司注销时要不要补齐出资,主要是考虑公司对外负债清偿情况。也就是到期要补齐,没到期如果有债务未能清偿也要加速到期,如果没有债务也没有到期就不用补齐了。——艾皮欧· 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