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父子嫡庶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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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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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 07:40
朱标父子的嫡庶问题一直备受明史爱好者关注,作者亦不能免俗。本文将根据礼法原则和文献记载,对朱标父子的嫡庶问题进行探讨。
在探讨朱标(即懿文太子,朱允炆追尊兴宗孝康皇帝)的嫡庶问题时,需注意:朱元璋自称吴王时,朱标就被立为王世子,即位后,朱标又被立为皇太子。朱标去世后,朱元璋又立朱标之子朱允炆为皇太孙。朱标父子二人前后三十余年稳居储位,始终获得朱元璋的刻意培养,且无他人包括后来的朱棣质疑其合理性,可见在时人眼中,朱标父子正位东宫的合法性是毫无疑义的。因此,朱标只能是朱元璋的嫡长子或没有嫡子情况下的庶长子。
《太祖实录》记载朱标为马皇后所生,同母弟有秦王樉、晋王㭎、燕王棣、周王橚,如此,则朱标是货真价实的嫡长子;而《天潢玉牒》记载,朱标为李淑妃所生,马皇后只生了燕王棣、周王橚二子,也就是说朱标是庶长子,朱棣才是嫡长子。又有《南京太常寺志》记载马皇后无子,朱标是庶长子。
以上三说中,《天潢玉牒》所载实在不值一驳。假如朱标果真是庶出,而且有嫡出的弟弟,对于朱元璋废嫡立庶的举措,当时人会毫无疑义吗?假设是摄于朱元璋的淫威不得不缄口不言,那朱棣“靖难”成功后,不应该大力宣扬自己的嫡长子身份以显示自己靖难的合理性吗?然而,朱棣祖孙三代始终没有指责朱标“序不当立”,反而明确记载朱标是货真价实的嫡长子,由此可见,《天潢玉牒》的记载纯属不经之谈。
其余两说中,朱标虽然嫡庶不同,但都不影响朱标的“依序当立”的合理性,故置不论。
至于朱允炆的嫡庶问题,可以说是相当复杂。
朱标元妃为明朝开国元勋常遇春女,生长子朱雄英、三子朱允熥;继妃吕氏,中等文官吕本女,先为妾,生次子朱允炆,后扶正,生四子朱允熞、五子朱允熙。
像朱允炆这种继妻在扶正前所生的子女是否算嫡出呢?原则上是不算的。《吕氏春秋·当务》记载,商纣王和微子是同母兄弟,但微子出生时其母尚为妾,纣王出生时已为妻。帝乙立嗣时,以微子年长且贤,准备立为储君。但太史反对说:“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最终纣王以嫡子被立为储君。
但理论与实践总是存在着距离。二人同父同母,凭什么老大是庶子,老二反而成了嫡子?因此,从后世的立储实践看,与微子情况相同的皇子王孙,获承认为嫡子的也大有人在。例如武则天的长子李宏生于永徽三年(652年)。永徽六年(655年),武则天才被立为皇后。显庆元年(656年),唐高宗改立李弘为皇太子时,在《立代王宏为皇太子诏》中明言“代王宏,道居嫡允,天纵英姿。”显庆元年(656年)十一月五日,真正意义上的嫡长子李显出生,但李宏的地位并无变化。可见,尽管李宏出生时其母并非皇后,但当其母成为皇后,他也随之获得了嫡长子的身份。在明朝也有相同的例子。明英宗出生时其母孙氏尚为妃,数月后,明宣宗废胡氏,改立孙氏为皇后,于是,《明英宗实录》第一句就是“英宗法天立道仁明诚敬昭文宪武至德广孝睿皇帝,讳祁镇,宣宗宪天崇道英明神圣钦文昭武宽仁纯孝章皇帝嫡长子……”。从以上两例看,把朱允炆视作嫡长子也是完全符合立储实践的。
不过,朱允炆还有一个元妃生的弟弟,朱允熥。允炆、允熥,谁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呢?从理论上推,朱允熥是名正言顺的嫡子,朱允炆只是个庶子,因此朱雄英、朱标离世后,朱允熥当立。但这种宗法原教旨主义的办法负面影响太大,真如照此办理,嫡子与继母之间非争个你死我活不可。正因为如此,早在齐桓公“葵丘会盟”时,就与与会诸侯约定“毋以妾为妻”。后世儒家也多反对“以妾为妻”,严守礼法的士族鳏夫哪怕侍妾成群,如要找人主持“内政”,也只能另娶“娇妻”,而不是把“爱妾”扶正,古代多“老夫少妻”,与此不无关系。不过,既然已经把侍妾扶正,且援引前例承认继妻子女的嫡出身份,在此情况下,两个异母的嫡子,继承权孰先孰后?理论上讲,还是朱允熥这样的原配所生子优先。不过,连嫡庶这样的大门槛都可以跨过,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更何况,继妻所生的朱允炆“嫡出”的成色是差了点,可人家出生早,竞争力依旧强劲。
从确保嫡长子继承制、维护家族内部稳定的角度看,朱元璋违背古训,替儿子把吕氏扶正,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他难道没有想到此举的负面影响吗?有一条隐约的记载或许可以解答我们的疑惑。据《明史·吕太后传》记载,“初,太祖册常妃,继册吕妃。常氏薨,吕氏始独居东宫。而其时秦王樉亦纳王保保妹为妃,又以邓愈女为配,皆前代故事所无也。”察此条的意思,常妃、吕妃二人曾并列为皇太子妃,秦王二妃与之类似。另据《明太祖实录》,洪武八年十一月,徵卫国公邓愈女为秦王次妃,而秦王正妃为王保保妹。汉朝以后,“妃”都是亲王正妻的封号,“次妃”的名称就显示出其妻子的身份。从秦王纳次妃婚礼的级别看,次妃明显逊于正妃,但仍由朝廷遣使备礼征聘,并得觐见皇帝夫妇,也可见没有把“次妃”当做一般的侍妾看待。而且,洪武初期的皇子妃都是开国公侯之女,如太子妃为常遇春女,晋王妃为永平侯谢成女,燕王妃为徐达女,周王妃为宋国公冯胜女。在此背景下,十分重视封建等级秩序的朱元璋,显然不可能把开国元勋卫国公邓愈之女作为秦王朱樉的妾的。因此,明初的“次妃”可以视为地位稍逊于正妃的妻子,所生子女仍是嫡出。除实录记载的秦王次妃外,根据墓志,楚王、周王等亦有次妃,可见明初次妃较为普遍。果如《明史》所载,吕氏最初是太子“次妃”而不是侍妾的话,那朱允炆嫡出的成色就更纯了,加上年长,从而得以越过朱允熥,成为朱标的第一继承人。
另外,朱元璋作为开国皇帝,十分重视设法立制,垂范后世。在其编成的《皇明祖训》中,明确规定“ 皇太子嫡长子为 皇太孙”、“ 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若朱允炆真是“序不当立”,朱元璋不可能自扇耳光、败坏自己苦心孤诣制定的法律,立朱允炆为皇太孙。
综合以上因素,窃以为朱允炆在朱雄英夭折后,就被视为朱标事实上的嫡长子。朱元璋立其为嗣,严格上讲,并不符合嫡长子继承制,但却符合历代的立储惯例及明初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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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 07:33
朱标父子的嫡庶问题一直备受明史爱好者关注,作者亦不能免俗。本文将根据礼法原则和文献记载,对朱标父子的嫡庶问题进行探讨。
在探讨朱标(即懿文太子,朱允炆追尊兴宗孝康皇帝)的嫡庶问题时,需注意:朱元璋自称吴王时,朱标就被立为王世子,即位后,朱标又被立为皇太子。朱标去世后,朱元璋又立朱标之子朱允炆为皇太孙。朱标父子二人前后三十余年稳居储位,始终获得朱元璋的刻意培养,且无他人包括后来的朱棣质疑其合理性,可见在时人眼中,朱标父子正位东宫的合法性是毫无疑义的。因此,朱标只能是朱元璋的嫡长子或没有嫡子情况下的庶长子。
《太祖实录》记载朱标为马皇后所生,同母弟有秦王樉、晋王㭎、燕王棣、周王橚,如此,则朱标是货真价实的嫡长子;而《天潢玉牒》记载,朱标为李淑妃所生,马皇后只生了燕王棣、周王橚二子,也就是说朱标是庶长子,朱棣才是嫡长子。又有《南京太常寺志》记载马皇后无子,朱标是庶长子。
以上三说中,《天潢玉牒》所载实在不值一驳。假如朱标果真是庶出,而且有嫡出的弟弟,对于朱元璋废嫡立庶的举措,当时人会毫无疑义吗?假设是摄于朱元璋的淫威不得不缄口不言,那朱棣“靖难”成功后,不应该大力宣扬自己的嫡长子身份以显示自己靖难的合理性吗?然而,朱棣祖孙三代始终没有指责朱标“序不当立”,反而明确记载朱标是货真价实的嫡长子,由此可见,《天潢玉牒》的记载纯属不经之谈。
其余两说中,朱标虽然嫡庶不同,但都不影响朱标的“依序当立”的合理性,故置不论。
至于朱允炆的嫡庶问题,可以说是相当复杂。
朱标元妃为明朝开国元勋常遇春女,生长子朱雄英、三子朱允熥;继妃吕氏,中等文官吕本女,先为妾,生次子朱允炆,后扶正,生四子朱允熞、五子朱允熙。
像朱允炆这种继妻在扶正前所生的子女是否算嫡出呢?原则上是不算的。《吕氏春秋·当务》记载,商纣王和微子是同母兄弟,但微子出生时其母尚为妾,纣王出生时已为妻。帝乙立嗣时,以微子年长且贤,准备立为储君。但太史反对说:“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最终纣王以嫡子被立为储君。
但理论与实践总是存在着距离。二人同父同母,凭什么老大是庶子,老二反而成了嫡子?因此,从后世的立储实践看,与微子情况相同的皇子王孙,获承认为嫡子的也大有人在。例如武则天的长子李宏生于永徽三年(652年)。永徽六年(655年),武则天才被立为皇后。显庆元年(656年),唐高宗改立李弘为皇太子时,在《立代王宏为皇太子诏》中明言“代王宏,道居嫡允,天纵英姿。”显庆元年(656年)十一月五日,真正意义上的嫡长子李显出生,但李宏的地位并无变化。可见,尽管李宏出生时其母并非皇后,但当其母成为皇后,他也随之获得了嫡长子的身份。在明朝也有相同的例子。明英宗出生时其母孙氏尚为妃,数月后,明宣宗废胡氏,改立孙氏为皇后,于是,《明英宗实录》第一句就是“英宗法天立道仁明诚敬昭文宪武至德广孝睿皇帝,讳祁镇,宣宗宪天崇道英明神圣钦文昭武宽仁纯孝章皇帝嫡长子……”。从以上两例看,把朱允炆视作嫡长子也是完全符合立储实践的。
不过,朱允炆还有一个元妃生的弟弟,朱允熥。允炆、允熥,谁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呢?从理论上推,朱允熥是名正言顺的嫡子,朱允炆只是个庶子,因此朱雄英、朱标离世后,朱允熥当立。但这种宗法原教旨主义的办法负面影响太大,真如照此办理,嫡子与继母之间非争个你死我活不可。正因为如此,早在齐桓公“葵丘会盟”时,就与与会诸侯约定“毋以妾为妻”。后世儒家也多反对“以妾为妻”,严守礼法的士族鳏夫哪怕侍妾成群,如要找人主持“内政”,也只能另娶“娇妻”,而不是把“爱妾”扶正,古代多“老夫少妻”,与此不无关系。不过,既然已经把侍妾扶正,且援引前例承认继妻子女的嫡出身份,在此情况下,两个异母的嫡子,继承权孰先孰后?理论上讲,还是朱允熥这样的原配所生子优先。不过,连嫡庶这样的大门槛都可以跨过,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更何况,继妻所生的朱允炆“嫡出”的成色是差了点,可人家出生早,竞争力依旧强劲。
从确保嫡长子继承制、维护家族内部稳定的角度看,朱元璋违背古训,替儿子把吕氏扶正,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他难道没有想到此举的负面影响吗?有一条隐约的记载或许可以解答我们的疑惑。据《明史·吕太后传》记载,“初,太祖册常妃,继册吕妃。常氏薨,吕氏始独居东宫。而其时秦王樉亦纳王保保妹为妃,又以邓愈女为配,皆前代故事所无也。”察此条的意思,常妃、吕妃二人曾并列为皇太子妃,秦王二妃与之类似。另据《明太祖实录》,洪武八年十一月,徵卫国公邓愈女为秦王次妃,而秦王正妃为王保保妹。汉朝以后,“妃”都是亲王正妻的封号,“次妃”的名称就显示出其妻子的身份。从秦王纳次妃婚礼的级别看,次妃明显逊于正妃,但仍由朝廷遣使备礼征聘,并得觐见皇帝夫妇,也可见没有把“次妃”当做一般的侍妾看待。而且,洪武初期的皇子妃都是开国公侯之女,如太子妃为常遇春女,晋王妃为永平侯谢成女,燕王妃为徐达女,周王妃为宋国公冯胜女。在此背景下,十分重视封建等级秩序的朱元璋,显然不可能把开国元勋卫国公邓愈之女作为秦王朱樉的妾的。因此,明初的“次妃”可以视为地位稍逊于正妃的妻子,所生子女仍是嫡出。除实录记载的秦王次妃外,根据墓志,楚王、周王等亦有次妃,可见明初次妃较为普遍。果如《明史》所载,吕氏最初是太子“次妃”而不是侍妾的话,那朱允炆嫡出的成色就更纯了,加上年长,从而得以越过朱允熥,成为朱标的第一继承人。
另外,朱元璋作为开国皇帝,十分重视设法立制,垂范后世。在其编成的《皇明祖训》中,明确规定“ 皇太子嫡长子为 皇太孙”、“ 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若朱允炆真是“序不当立”,朱元璋不可能自扇耳光、败坏自己苦心孤诣制定的法律,立朱允炆为皇太孙。
综合以上因素,窃以为朱允炆在朱雄英夭折后,就被视为朱标事实上的嫡长子。朱元璋立其为嗣,严格上讲,并不符合嫡长子继承制,但却符合历代的立储惯例及明初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