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3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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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2:54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以本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经营后果由保险公司承受的分公司、支公司或办事处。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可以称为总公司或本公司。那么,保险公司想要设立分支机构如何设立?需要什么材料?
一、保险公司想要设立分支机构如何设立?需要什么材料?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
(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查期限是多久?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三、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哪些条件?
(一)有利于当地保险市场发展;
(二)总公司开业一年以上,且资本金符合相关要求;
(三)内控制度健全、机构运转正常、偿付能力充足;
(四)最近二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拟设分支机构的上级机构年检合格;
(五)具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六)上次批设的分支机构筹建成功,运转正常;
(七)中国保监会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四条,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就是“保险公司想要设立分支机构如何设立?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设立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