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3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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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8:16
才子才六个月选择离婚的情形是由女方提出离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孩子在六个月的时候,出于对女方的保护,如果感情确实是破裂,无法再挽回了,那么只能由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才六个月可以离婚的情形是什么
孩子才六个月可以离婚的情形是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再继续下去,当必须是女方提出离婚。
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财产归属等都是可以协商的。
若是诉讼离婚的,要就要向*起诉。就子女的抚养,财产归属的判决。原则上,对于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随女方生活的,男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但子女没有照顾能力或不利于子女的情况,比如,女方有精神病,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以及男女双方协议随男方生活的,且不利影响的,也可随男方生活,那么此时女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因约定免除抚养费而免除,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应尽的义务。
3,拿走了房证等财产,可以报警处理。属于侵犯公民合法财产的行为,有权报警,交由*处理或。
我国《民法典》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第二,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第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孩子六个月,但是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离婚,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的话,那么*是不会受理的,只有女方提出离婚,*才会受理,这个是法律上对女方的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