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3 00:0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2:33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那么,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对非法经营会如何处罚?
网友咨询:非法经营罪什么是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具体,怎么量刑?
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贾霆律师解答: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要看具体非法经营的项目,比如:非法经营烟草,金额达到5万元,属于情节严重,金额达到25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节严重的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贾霆律师解析:
非法经营的认定:
1、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原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全国第六届、第八届“优秀刑辨律师",北京霆盛律师事所主任,北京市刑诉委委员。执业二十余年。曾代理过"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作家刘永彪杀人案"、蒋勤勤肖像权案等著名案件,著有《法庭较量》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