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马边彝族自治县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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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2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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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0 06:41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