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还不上拘留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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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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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14:16
一般来说,欠款还不上被拘留的规定是如果这个债权人就欠款这个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胜诉之后,而债务人没有在法院判决的结果下执行或者拒绝履行法院生成的判决的话,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被拘留。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如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的,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还不起的,是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不适用拘留的,所以拘留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诉讼时有违法的行为才会被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其实这个欠款不还的话最多只能算是民事纠纷的,如果因为对方欠款不还而拘留他人的话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这个债权人就这个欠款的情况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话,而且还是胜诉的话,那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法院生成的判决的话就会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