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延期的次数会受到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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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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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20:59
续展延期的次数并不会受到限制,一旦商标已经注册了十年,那么此时之前的商标使用者就可以提出续展的请求。每次商标在缴纳一定的资金续展之后,就再次拥有了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并且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商标续展的次数。
一、续展延期的次数会受到限制吗?
续展延期的次数并不会受到限制,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人民币的延迟费。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展,在到期后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这种情况被大家称为商标宽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商标续展是在满十年的前12个月内办理,商标宽展是商标满十年后的6个月内办理;
2、续展只要官费就可以,宽展需要官费加滞纳金。
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公司企业的注册商标在期限届满后,应当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续展,主要目的在于继续使用该商标,根据我国商标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原使用公司企业可以获得优先的续展权,在届满后还有半年的宽展期,如果在宽展期仍然没有提出申请的则视为放弃。
任何商标在注册之后,都只有十年的商标使用权,对于在期限届满之后,依旧想要继续的使用该商标的,那么就需要提出商标续展的请求。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具体的商标续展的次数,那么只要商标使用者愿意,可以自由的提出商标续展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