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燃气灶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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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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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20:42
1. 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第7.3.1条,燃具的判废年限有明确的规定。
2. 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为6年。
3. 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为8年。
4. 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也为8年。
5. 如果燃具的判废年限有企业明示,应以企业产蚂袜侍品明示为准,但不应低于以上规定年限。
6.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判废年限为10年。
7. 需要注意的是,燃具的判废年限是从购买日(即售出当日)起算,而不是从实际使用日起算。
8. 例如,如果用户购买了一个燃气灶具,但由于装修、搬家等原因闲置了1年,那么该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只剩下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