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不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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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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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9:53
离婚冷静期是不能够不要的,只要是双方协商离婚,就一定会有离婚冷静期,而且这个离婚冷静期表面上看是三十天,实际上是当这个冷静期的三十天结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在后面的三十天之内,亲自到民政局去领离婚证,那么这个离婚也就算是离不成的。 不可以,我国最新制定的《民法典》规定了冷静期制度,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0日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都应当遵守离婚冷静期制度,还请理性对待冷静期制度,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防止冲动离婚,因生活琐事一时不快而冲动离婚,在冷静期期间如果不想离婚了可以随时撤回,但如果遭受了家暴等伤害无法协议离婚,可以考虑诉讼离婚,来保护自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如果双方是想要立即离婚的直接去走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没有规定冷静期的,冷静期只针对双方协商离婚双方协商离婚之后,如果三十天之内任何一方想要撤回离婚,那么这个婚也是离不成的,如果双方的冷静期三十天到了然后双方没有在后面的30天之内亲自去民政局领离婚证,这个婚也是不能够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