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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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8:23
法律规定违法强拆要追责,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如果存在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担任受到损害的情况之下,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国家赔偿的,当然了,如果相关人员有重大过错可以追偿。一、法律规定违法强拆要追责吗?
法律规定违法强拆要追责,行政机关违法强拆房屋,行政机关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后。违法强拆的人员有重大过错的,行政机关可以向工作人员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强制拆迁实际上就是*在征收过程中强行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征收期间内,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也没有在*下达的《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没有履行交出房屋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在人民*确定的期限内没有腾出房屋的,*根据*的裁定,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
强制搬迁一是要有*申请,二是有补偿决定,三是有没有达成协议,四要有征收决定。这个时候人民*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暴力强拆房屋后,义务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后,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的组织追责,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对于他人所拥有的一些合法财产进行违法拆除,那么必须要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是由行政机关对此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之后,如果相关人员有过错还可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