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解读对外支付是否代扣代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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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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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4 21:55
税局针对对外支付的税务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扣缴规定。以下是关键点:
对外支付超过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收入、境外工作报酬、股权相关收益等,通常需要在支付前进行税务备案。
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非商业性支付无需备案,而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利润、财政预算内机构的非贸易支付等特定情况下也不需备案。
办理税务备案可通过大厅或电子税务局,需提交合同复印件,首次付汇需备案,后续多次支付只需首次备案。
涉及同一笔合同多次支付,只需首次备案,境外单位在境内有应税行为的,境内企业可能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如果境外服务完全发生或使用在境内,可能需要境外企业缴纳增值税;而未设立机构的境外企业,境内企业通常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方面,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的,自行申报,未设立的由支付人代扣10%;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需提供相关报告。
了解以上规定后,企业在进行对外支付时,务必确认是否需进行税务备案和扣缴,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