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振武收回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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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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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3 06:50
1945年8月,封振武担任山东鲁中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时,面对日本投降,他遵循朱德总司令的命令,对华丰矿的日军和伪军采取了行动。新泰张庄矿、炭矿和禹村矿的日军以及伪军万金山队伍集中于华丰矿,总计有日军900人,伪军1000多人。我军决定采用两步策略,第一步是利用矿工、民兵和地方武装约1000人包围日军驻地,赵国玉带领区武装占领西故城发电厂,迫使日军撤至西号井,最终促使他们投降。
在谈判中,赵国玉与日军副官荻原接触,要求日军缴械投降。但日军以济南不同意为由推脱。第二次谈判,封振武亲自出面,坚持要求日军就地缴械。封振武展示朱德总司令的命令,指出日军必须向八路军投降。谈判中,日军代表海野表示困难,担心缴械后无法回国。封振武提议由大队长亲自谈判,解决分歧。
新四军一纵队的叶飞和赖传珠抵达后,封振武汇报了谈判情况。叶飞指示继续谈判,确定条件。在第三次谈判中,海野无枪出现,表示感激八路军的帮助。封振武明确表示武器是首要问题,并请示上级。在海野离开后,叶飞和赖传珠确认了缴械条件。第四次谈判更为正式,日军最终同意缴械500支步枪和40挺机关枪,道吉车留下作为保证。1946年1月23日,日军在八路军监督下,缓缓离开华丰矿,武器被清点并收缴。随后,洼田旅团也在新四军的压力下放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