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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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2 20:51
明朝朱元璋建国后。吸取了之前的各个王朝历史教训。尤其是元朝。他认为元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他的法制松散。所以他主持修订了大明律,主张以重典来规范*和百姓的行为,凌迟在明朝以前很少被使用到,而在明朝却常出现。尽管明朝律法是根据唐律来修订的,但是唐朝法律判罚从轻,明朝却从重,也就是为什么说明朝重典了。
如果女方出轨,在现代社会我们想到的解决方法往往是离婚,那么在古代只有休妻这个说法,尽管男人的地位更高,休妻也是需要理由的,而条件就是。妻子触犯七出。七出的一条就是淫,就是指女方放纵乱找男人。
明朝的法典规定的很详细,其中就包括民间的婚姻出轨。修订律法的*认为,如果因为女的出去找男人,被老公抓大的话,丈夫怒而杀人是可以得到理解的,不用负法律责任。但如果在愤怒之下,杀死了出轨的妻子却放走了奸夫,那么行凶者就会因为杀妻的罪名被处以杖责一百。另一种情况,如果丈夫当场杀死奸夫,却因为怜悯而放过了妻子,妻子在受到官府杖责的处罚后,丈夫可以将妻子卖掉。但是大明律也规定,丈夫必须是在有确凿证据之下杀人才免责,比如捉奸在床。否则杀人还是要受刑法的责罚的。
但古代毕竟还是男尊女卑的社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矛盾而误杀一方,男方只需被处以绞刑。如果是女方杀死男方,只要被凌迟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