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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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10:50
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经常会有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这时候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那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是什么呢?
1、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指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该遵循的原则;
2、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该法特别设立了“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章,就保护措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我国目前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3、消费者的保护与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即我国现阶段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考虑我国经济社会现状,基本还是立足于弥补赔偿的原则,只赔偿直接的损失,而对实际存在的精神损害赔偿、消费者的时间损失赔偿等未予以保护;
4、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因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仅凭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是难以胜任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建立起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机制,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
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消费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记得附证据清单,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而且应该按照被投诉者数提出诉状副本,并依法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新证据。
二、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哪些?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如果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话,那么就需要赔偿消费者损害金额的三倍,如果三倍金额达不到五百元的话,那么赔偿以五百元算。同时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的商家,消费者可以向工商局进行举报,惩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