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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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6:59
代议制,相较于直接民主,虽在自由度上略显逊色,但在现代西方,它已发展为结合古罗马法治的"自由民主制"。在这种制度下,政府负有明确的责任,民选代表组成的议会并非最高权力机构,而是受到基本法的制约。例如,德国和日本的宪法并非民主产物,而是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确保个人权利不受多数或少数人的即时决策侵犯。宪法的权威超越了议会,如英国,其宪法精神主要体现在判例中,极少由民选代表修改。
自由民主制相较于纯粹民主,强调法治而非直接民主,以确保个体自由。当此制度成为主流,全民公决这一形式往往显得不合时宜。如美国,政府决策并非由全民公决决定,而是总统和国会的责任,如越南战争,责任在于行政和立法机构,而非民众意愿。荷兰、印度、日本、以色列等国家同样避免全民公决,英、德、法等大国通常不采用此方式,因为它可能导致社会分裂,如德国欧元的案例。
瑞士是唯一频繁举行全民公决的国家,但其公决并非简单多数决定,而是受到联邦制的严格限制。因此,尽管全民公决在一些国家中存在,但在自由民主制的框架下,它并非普遍采用,而是作为一种特殊决策手段存在。
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所以资本主义代议制又称议会制。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