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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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8:09
强制拍卖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在这个司法解释的第三十二条中,关于佣金的问题有明确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根据此条法规,你应该可以明白,拍卖公司可以按规定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但无法向委托方(即人民法院)收取佣金。也就是说,现在的强制拍卖中, 拍卖公司赚的都是买受人的钱,人民法院那边是不用出委托人的佣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