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1条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8:33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7
《劳动法》第31条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7
您好,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不清楚您具体要问的是什么内容,你可以把你需要的问题写出来,我们可以具体解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8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限】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也应予以办理。提前期不足30日,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如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8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7
《劳动法》第31条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9
劳动法第31条对此明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企业再对劳动者作出任何处分都是没有约束力的,是无效的。劳动法还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7
您好,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不清楚您具体要问的是什么内容,你可以把你需要的问题写出来,我们可以具体解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8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限】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也应予以办理。提前期不足30日,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如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8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49
劳动法第31条对此明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企业再对劳动者作出任何处分都是没有约束力的,是无效的。劳动法还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