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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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23:57
在生活中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满足了分居满两年的条件,法院就一定会判离婚,其实不然。他们往往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那么,夫妻分居满两年想要离婚的,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我和老公分居已经超过两年了,是不是达到离婚的标准了,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定会判离吧?
福建翔联律师事务所陈丽婷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得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如果一方起诉离婚时,法院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会判决离婚。
陈丽婷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的内容虽然简单,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确并非是简单的有分居行为就能离婚的,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第一,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而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导致的分居。
第二,作为应准予离婚的分居,必须达到分居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持续的,不间断的。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分居时间应该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起计算。不能把前几次分居的时间简单相加。
第三,作为应准予离婚的分居,是指男、女双方间没有夫妻性生活。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其实质是指夫妻间因感情不和而相互不履行夫妻间性生活之义务。
第四,夫妻分居满两年要由证据来证明。由于分居涉及个人隐私,特别是要证明夫妻间没有性生活满两年非常的困难。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是根据当地村委会、街道办、居委会等社会组织的证明,并结合其他材料,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加以认定。
总之,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其中“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判断的一个标准而已,最后能不能离婚,还得由法官综合考虑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且有无和好可能的情形。所以,分居满两年并不一定就能离婚。
执业于福建翔联律师事务所,在厦门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从业以来,学以致用,常年专注刑事案件辩护同时涉及民事纠纷诉讼,针对刑事辩护中寻找案件突破点,对于民事案件也都有自己不同执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