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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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2:49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私自建造的房屋,*部门可以进行司法强拆,所依据的法律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没有取得建筑许可证的房屋,都是违建房屋,可以进行强拆。一、违法房屋被强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该条限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二)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后,按照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要求履行合同进行拆迁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其义务,所以拆迁协议也是作为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的。
二、违法房屋强拆的法定程序有什么?
1、在*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拆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处理违法建造的房屋,*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之后,会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车自行搬迁,被拆迁人在公告期限内未自行搬迁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帮助其搬迁。*下达强制执行的决定,被强制执行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