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地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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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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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6 06:09
在2004年12月,新疆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决定组建中共乌鲁木齐昌吉党委,简称乌昌党委,尽管乌鲁木齐市委和昌吉州党委依然独立,但乌昌党委秘书处作为日常工作机构成立,标志着两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整合。
2006年和2007年,乌鲁木齐财政局与昌吉财政局合并成立了乌昌财政局,进一步强化了两地经济的协同效应。同年,米泉市并入乌鲁木齐,撤销了米泉市和东山区,设立了新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这次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两地面积分别有所增减,乌鲁木齐的面积扩大至14216.3平方公里,昌吉州则减至73660.41平方千米。
2008年,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州的多个部门如发改委、旅游局等进行了整合,通讯、交通和规划等领域的统一工作也得到推进。此外,一些重要的条管单位,如工商、税务等也进行了合并,为乌昌一体化提供了组织层面的支撑。财政政策上,两地在2008年开始实行统一标准,从直属部门扩展至各县市区。
2011年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乌昌都市区被定位为乌鲁木齐、昌吉、阜康、五家渠四市同城化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将其建设成为中国西部的中心城市,成为面向中亚西亚的国际化商贸中心,以及各民族和谐宜居、生态环保和交通便利的区域。这标志着乌昌地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体化步伐,为新疆地区的繁荣、和谐和首善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