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6: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23:56
在涉及共谋犯罪的案件中,倘若有人扮演着次要或者是起支持配合作用的角色,如为犯罪行为提供实质性的援助、警戒放哨等活动,则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涉案人员可在法律层面上被判定为从犯。对于从犯而言,他们理应受到相应程度的减轻惩罚、免予刑事制裁或从轻发落的待遇。就以盗窃罪这一类案件为例,若有某位涉案人员仅在盗窃过程中承担了警戒放哨或提供其他协助性工作,并未直接参与实施盗窃行为,那么他/她的行为便符合从犯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