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拍流拍后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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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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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7 07:05
一、共有房产法院拍卖流拍后怎么处理
专业分析
经过三次拍卖流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经不能再进行拍卖,但你可以申请以保留价抵债。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二、司法拍卖流拍后应当怎么处理,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司法拍卖流拍后的处理
⒈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六十日之内,法院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三次。
⒉如果三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
⒊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对其可以表示允许。
三、法院拍卖流拍如何处理,依据什么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
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
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九条
四、法院拍卖流拍后如何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九条
[2]《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3]《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