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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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6:25
公告期满以后债权人还是没有进行债权申报的可以在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一般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短是不会少于30天,最长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在这个期限以内一直没有进行申报的话,再之后还能进行补充申报。一 、公告期满后债权人申报债权过期怎么办
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人民*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复议。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要求的,一般是在*受理破产申请进行公告之后开始算起,一般是不会少于30天,最长是不会超过三个月,在这个期限内要进行申报,如果没有进行申报的话,还可以进行补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