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5:2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9:29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其父母具有监护能力是首要监护人,但是并不区分第一第二监护人,两者同属于第一法定顺序,若父母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才由法定顺序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监护人。一、孩子第一第二监护人分别是谁?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二、孩子监护人的义务有哪些?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孩子的监护人不分第一第二,只有法律上规定的原则顺序,一般情况下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只有当孩子父母均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经相关部门同意,才由亲属或朋友监护而来的,监护人在同意监护孩子后要履行相应的监护义务,保障孩子的各项基本权利比如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