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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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5:55
公司一般在吊销、注销或者解散后就意味着公司的主体资格消失了,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不用进行偿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存在过错的股东是要替公司承担债务的。那么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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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黄炫儒律师解答: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黄炫儒律师解析:
吊销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企业法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比如没有年报。
而公司注销是公司法人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在清算过程中股东超过清算范围进行经营损害相对方利益的。
(1)清算不能。指清算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或法院指定的时间内不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流失、贬值或私分,应认定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有故意侵权行为。而债权人的债务在执行中已穷尽所有途径和措施无法实现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行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不按照公法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利益等,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如果公司股东存在以上行为在执行穷尽原则后,导致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实现时,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黄炫儒律师,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