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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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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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4:28
为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实行严格管理,本办法依据《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如《核出口管制条例》等。
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受这些行政法规控制的物品和技术。商务部作为全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主管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监督执行并处理违规行为。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共同制定并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可根据需要调整并公告。商务部委托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管理全国发证工作,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许可证局指导下负责其指定区域的许可证发放。
所有《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无论是进口、出口还是过境等,均需申请相应的许可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的进出则有特定规定,可能无需许可证。
进出口过程中,经营者必须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海关依据此进行申报和验放。出口商在出口高风险物品和技术时,即使未列入目录,也需申请出口许可。
若经营者未提供许可证,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海关有权质疑商品性质,经营者需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或商务部门提供非管制证明。省级商务部门处理后,由商务部最终决定。
临时进出口管制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同样适用此办法管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4:32
为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实行严格管理,本办法依据《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如《核出口管制条例》等。
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受这些行政法规控制的物品和技术。商务部作为全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主管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监督执行并处理违规行为。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共同制定并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可根据需要调整并公告。商务部委托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管理全国发证工作,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许可证局指导下负责其指定区域的许可证发放。
所有《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无论是进口、出口还是过境等,均需申请相应的许可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的进出则有特定规定,可能无需许可证。
进出口过程中,经营者必须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海关依据此进行申报和验放。出口商在出口高风险物品和技术时,即使未列入目录,也需申请出口许可。
若经营者未提供许可证,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海关有权质疑商品性质,经营者需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或商务部门提供非管制证明。省级商务部门处理后,由商务部最终决定。
临时进出口管制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同样适用此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