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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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6:15
取保候审从开始到结束的时间最长是不能超过12个月的,如果12个月内案情的调查没有任何进展,在取保候审到期后就应该立即解除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所在单位。取保候审期限内,根据具体情况,办案机关也可变更其他强制措施。一、取保候审开始结束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多久?
取保候审开始结束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开始后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取保候审的开始或者是结束都有书面的法律文书,但是取保候审开始的时间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在案件侦查阶段或者是审查起诉阶段等都有可能被取保候审,开始执行取保候审后,嫌疑人也要遵守取保候审期限内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