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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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23:45
按照法律规定,一家公司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注销的,并且需要成立相应的清算组。如果公司吊销后多久成立清算组?
网友咨询:
公司被吊销后多久需成立清算组?
湖南湘天律师事务所廖偲威律师解答:
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在吊销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期间是不能对外营业的,清算组可以在此期间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湖南湘天律师事务所廖偲威律师解析:
公司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廖偲威律师简介
如需详细沟通请拨打18684828093。主做刑事(有检察院工作经验)、民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商事纠纷等)纠纷,累计办案数量达4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