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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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0:50
夫妻双方一旦构成了婚姻关系,那么就会存在着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该如何清偿?是不是谁借的谁还?还是一起还呢?
网友咨询:
已经离婚了,共同债务怎么清偿?
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张婉馨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法如下: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张婉馨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
1、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
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3、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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