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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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4:11
代购,通俗一点来说就是找人帮忙购买你需要的商品,原因可以是你在当地买不到这件商品,可以是当地这件商品的价格比其他地区的贵,也可以是为了节省个人时间成本,请人帮忙买好送货上门。帮人从香港,澳门,台湾,甚至美国,日本,法国,韩国购买商品,然后通过快递发货或者直接携带回来,又或者从国内携带商品到国外给别人,就是常见的代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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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的第二编第三章第二节第一百五十四条里面写到“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也就是说“代购”属于刑法里面的走私犯罪啦,这种说法是否正确?若不是,求原理或原因。。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代购不属于违法行为,最常见的就是淘宝代购。但如果代购违禁物品肯定是违法的。简单说就是找别人帮忙买无法买到的产品。比较热的地点有美国、香港、日本、法国、英国、韩国等。由于支付不方便或者地理位置原因不方便购买,这时就需要代购帮忙。对网络代购消费者来说,风险往往出在商家信用、产品质量、投诉退货等环节。而对于代购网站来说,可能也不得不面对涉嫌逃税的法律风险。另外,有不少产品的销售会引发知识产权问题,更为麻烦的是,由于没有卫生许可证,一旦所购的产品遇到涉及商品卫生安全的问题,则代购者要承担的压力和风险会比较大。
刑法规定,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 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除数额标准外,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代购现在可以走包税快递,可以走自己申报的快递,不存在偷税不偷税一说,海淘很早就开始了,洋马头,淘宝都有国际买手认证的。
如今,市民对于海外代购再熟悉不过,在代购的内容方面,除了奶粉、化妆品外,甚至还有药品。“原则上讲,买方以自用为目的,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告诉记者,在代购盛行的当下,突然出现代购“入罪”,必定引来一阵惊讶声,这说明代购是大众的法律盲区。代购不等于违法“代购”不等于“违法”,需要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海外代购并不违法,逃税才是犯罪。”
法妞结语:此外,如果转售者或购买者明知是非法“代购品”而转售或购买的,其行为同样涉嫌违法。《海关法》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应按走私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很多代购行为涉嫌“走私”,所以购买代购品的人也是涉嫌参与“走私”的。我国《刑法》也规定,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构成走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