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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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10:58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还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债权人可以解除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那么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欧亚律师解答:
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如下: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欧亚律师解析:
债务免除的条件:
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
3、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
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欧亚律师,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