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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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8:53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确实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享有休息权。那么职工治疗期间工伤有工资吗,怎么计算?
网友咨询:
职工治疗期间工伤有工资吗,怎么计算?
江苏天立言信律师事务所耿婷婷律师解答: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江苏天立言信律师事务所耿婷婷律师解析:
首先,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在停工留薪期内,是可以享受原工资待遇的;
其次,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实践中往往是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再次,受伤害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最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
如果因为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只要社会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或者退职手续了,一些地方是领取病残津贴待遇。总之国家会给予一定的保障,这也看出我们提前缴纳社保满15年的重要性了。
耿婷婷律师,法律本科毕业,江苏天立言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处理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职,追求社会的公正、公平是律师的终身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