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大学毕业后还可以参加人民警察招考选拔吗?以及相关信息。_百度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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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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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6 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和《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等规定,现将2007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单位及名额
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计划公招民警6000名。其中:成都600名,自贡175名,攀枝花171名, 泸州186名,德阳233名,绵阳220名,广元224名,乐山282名, 遂宁339名,内江235名,南充192名, 广安380名, 达州438名, 巴中290名,宜宾200名,雅安213名, 眉山244名,资阳423名,甘孜440名,阿坝290名,凉山225名。
二、招考对象和范围
招考对象为2007年10月1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考范围面向全国。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文件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六、体检、考察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各市(州)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经公示合格者,由各市(州)人事局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签发录用通知,由招考单位通知录用者。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
九、调剂录用
各市(州)首轮录用工作结束后,对录用名额有空缺的职位,由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调剂录用。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州)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