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欠条是否视为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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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1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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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07:05
出具欠条应当承担履行合同义务。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内容是: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履行合同义务就是履行合同条款,条款怎么约定,就按照条款执行,就是履行合同。合同条款里有出具欠条一款,出具欠条当然是履行合同,如果没有这一款,那肯定是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07:08
履行合同义务就是履行合同条款,条款怎么约定,就按照条款执行,就是履行合同。条款里有出具欠条一款吗?如果有此一款,出具欠条当然是履行合同,如果没有这一款,那肯定是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