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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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3:49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近日,哈尔滨市一*审结一起事实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因未经劳动仲裁直接提起诉讼而被驳回起诉。*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原告张某在被告摄影店工作期间,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本案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原、被告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在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诉讼,程序不合法。*遂依法驳回原告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