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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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8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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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8 20:37
失控说认为应当以盗窃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是否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失去了对该财物的实际控制,区分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凡是由盗窃的财物已脱离了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的实际控制即为既遂,如果窃取的财物实际上仍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的控制之下,即为未遂。
一、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
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
2、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二、盗窃罪开庭家属要去吗
盗窃罪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后,到达法院开庭审理了,则:
1、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在讯问、审判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2、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成年人,司法机关只在拘留、逮捕时通知家属,其它时间并无规定通知家属,但一般开庭会让家属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因为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主要的量刑还是考虑的盗窃金额的多少,那么金额在多少会从重处罚呢。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
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
我国盗窃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制度下,对于盗窃犯罪的既遂认定主要依据"失控说"理论,即当被害人失去对其所占有的财产的控制,且该动产已处于侵害者的实际掌控之下,则可以判定为盗窃既遂。此一规定兼顾到行为人和受害人两个角度,结合了他们对财产控制力的变化情况。
盗窃罪既遂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盗窃罪既遂的法定构成要素主要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分子必须存在着违反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盗窃的执行行为;其次,犯罪分子在主观上抱有非法获取他人财务占为己有的侵财意图;再次,犯罪分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通常会选择通过见不得光的秘密手段来获取被害人的财物;最后,犯罪分子所盗窃得手的财物...
盗窃罪如何认定既遂还是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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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盗窃罪的既遂和未遂
实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为既遂。 2、如果行为人已实施盗窃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则为犯罪未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盗窃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这个标准就是确定性的数值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即财产价值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我们可以将这种情况视为盗窃罪既遂的表现形式之一。其次,如果实施者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那么不论他们所盗取的财产价值大小如何,都应当被认定为盗窃罪的既遂状态。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
关于如何明确判断盗窃犯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学术界的主流观点遵循的是“失控说是”。这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根据盗窃行为实施方是否成功地使公共或私人财产的拥有者或者管理者丧失对财产的实际掌控能力来识别盗窃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当被盗取的财产已从财产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实际控制范围内消失时,意味着此项...
盗窃重量较重的东西怎么定既遂
法律分析:只要盗窃得手了都是属于盗窃既遂,盗窃既遂是会按照盗窃罪来进行处理,但具体如何处罚需要根据盗窃物品金额来确定。而对于体积大或沉重之物,只有将其移离于原物的有效控制区外,盗窃分子才能实际控制而成为既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
盗窃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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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既遂未遂界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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