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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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04:01
涉外结婚证的办理程序遵循多项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婚姻法》、*第387号令《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首先,申请条件需满足以下几点:男女双方需分别年满22岁(男)和20岁(女),均无配偶,自愿结婚,且不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申请人需为办理省份的常住人口,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办理时需携带相应的证件和声明,如内地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香港居民需提供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由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无配偶声明,有效期为6个月;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出国人员、华侨的证明材料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上述内容。所有申请人都需要提交3张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流程包括:首先,登记机关会查验提交的证件和证明;其次,询问双方结婚意愿,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签名需在监誓人面前完成;接着,宣读声明并由监誓人确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颁发结婚证。
办理时限通常在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具体时间可能因季节有所不同。如果材料齐全,符合结婚条件,通常可当场完成登记。费用方面,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的计价格[2001]523号文件,收费标准为9元。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