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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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9:24
对于屈光参差的矫正,框架眼镜是最基础的治疗手段。儿童由于其生理特性,对眼镜的接受度较高,特别是对于6.00D以下的轻度屈光参差,推荐积极全矫或接近全矫,不应受限于不超过2.50D的原则。Chen等人的研究显示,使用眼镜矫正3-7岁未经治疗的儿童,视力大约可提升4行,部分甚至可以完全恢复。若4个月后视力无改善,遮盖治疗或阿托品压抑疗法可能成为考虑选项。
除了眼镜,遮盖疗法和药物治疗如阿托品压抑膜也被用于治疗。遮盖健眼或视力较好的眼,可以促进弱视眼的使用,提高视力。然而,遮盖疗法的依从性问题可能导致治疗效果打折。眼镜压贴压抑膜曾被尝试,但研究显示对屈光参差正视化过程影响不大。药物治疗如阿托品和左旋多巴也被研究,阿托品能减轻弱视眼的抑制,左旋多巴则可能通过延长视觉系统发育关键期来改善视力。
角膜接触镜,尤其是高透氧硬性RGP,因其无棱镜效应,能有效矫正中高度屈光参差。一项研究发现,RGP在立体视功能发育上优于框架眼镜,原因在于接触镜能纠正光学欠缺,改善视网膜图像清晰度,促进视觉通路正常发育。屈光手术,如PRK、LASIK等准分子激光手术,通过调整角膜屈光度以减少屈光参差,有助于增强视觉融合功能。儿童矫正手术通常首选PRK和LASEK,因为它们操作简单,对孩子配合度要求较低。然而,这些技术存在疼痛、恢复慢等缺点,而LASIK技术的进步使其在儿童中的应用逐渐增多,被认为更安全有效,但仍需在临床实践中进一步探讨最佳治疗时机和策略。
两眼的屈光状态不相一致者,称为屈光参差(anisometropia)。一般来说,人的两眼屈光状态普遍存在轻度的差异,完全一致者很少见。屈光参差有多种类型。可表现为两眼屈光性质的不同,或两眼屈光性质相同而屈光度的不同。临床上把屈光参差分为生理性和病理性,两者的划分是以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1985)提出的统一试行诊断标准,即两眼屈光度相差为球镜≥1.50D,柱镜≥1D者为病理性屈光参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