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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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17:38
试用期员工离职提前三天是合法的,劳动在试用期内想要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一书面形式或者是口头形式通知单位即可,无需经过单位的同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是正式员工的,则需要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一、试用期员工离职提前几天是合法的?
三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此讲一下试用期的规定。
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无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试用期辞职应注意哪些事项?
试用期是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也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以及员工福利的,还有就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保等,员工享有的普遍福利,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员工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支付令或者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