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各自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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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7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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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00:15
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以贷款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不能用其他房产作为贷款抵押;也就是说只能用本人名下的房产作为贷款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结果前个人组合贷结婚后可以转公积金吗有哪些贷款方式?
1、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后,银行贷款的商业部分不能再转成公积金贷款。按照目前的政策,办理“商转公”业务,只有是纯商业贷款的情况才可以进行,组合贷款是不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的,所以婚前个人组合贷结婚后也不可以转公积金,但是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提取公积金用。
2、如果想要贷款买房的话,有三种贷款方式可以选择,分别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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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