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0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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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6:10
欺骗不作为强奸罪的手段,只要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6:10
你说的叫骗奸,实践中单纯的使用欺骗手段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或者说在认定犯罪上还存在很大争议。比如冒充大款欺骗他人感情发生性关系。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强奸妇女的手段包括暴力或者胁迫,需要违背妇女的意志,其行为需要达到“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程度,比如给被害人食品中放安眠药致被害人熟睡后发生性关系就属于不知反抗的情形。而骗奸的行为,虽然有欺骗手段,但被害人并未丧失意志,自己的意志也没有受到控制,无法达到不敢、不能、不知的程度,所以实践中很难定罪。当然,如果其欺骗手段本身构成犯罪的话,可以以其他罪名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