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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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7:31
中国的慈善现状在2009年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公众对于慈善行为的理解和执行问题。企业家的捐赠常常引发道德争议,如质疑其动机,这种误解导致慈善事业的发展受到阻碍。比尔·盖茨的成功案例表明,慈善活动需要专业的策划和透明的管理才能获得社会的正面反响。
2009年11月,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提出,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方向是解决“不会做”的问题,需要在理念和机构建设上进行多方面改进。《慈善法》已进入起草阶段,期望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慈善行为。比如,江苏省率先出台地方性慈善法规《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明确慈善募捐的主体和监管,要求慈善组织公开财务信息。
广东和湖南也相继制定相关条例,规范慈善主体,明确慈善活动的范围,如扶老、助残等,并强调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和公信力,例如,规定慈善组织的公开义务、内部管理以及服务优先原则。北京则计划出台慈善事业促进办法,构建政府、捐款人和社会公众的三方监管体系,强调募捐资金的透明使用,要求慈善项目信息公开,并鼓励慈善机构建立查询系统以供公众监督。
然而,目前中国的慈善公开透明度仍有待提高,具体项目的收支情况和效果并未得到充分公开。未来的慈善法将有望解决这一问题,强化对慈善机构募捐行为的监管,确保捐款去向明确,公开透明。
慈善法是一部慈善事业的基本法。慈善法要系统规定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包括慈善概念、慈善机构、慈善政策等。慈善法是公益慈善,是公益事业法,是推动整个公益事业的,要变成人人有义务、人人有责任的法律。2009年11月2日,中国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表示:中国《慈善法》已通过民政部送达国务院,法律的起草工作进入重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