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被公司拿走了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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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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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8:24
一般来说,这个劳动合同就算被公司拿走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好的话就是有效的,不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员工可以自己去问公司要回来的。 有的,劳动合同签一份,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签字确认了,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被公司拿走,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一份劳动合同给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单位行为严重违法,有权索取;
3、如其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综上所述,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的话劳动合同是要员工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的,如果公司收走了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需要找老板要的,产生了劳动纠纷的时候,就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