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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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4:32
根据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我国的旅行社体系进行了新的划分,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是普通旅行社,二是具备出境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这个条例取消了以往对国际旅行社的特殊定义,所有旅行社都被允许开展"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的业务。因此,对于这类旅行社的描述,应改为"那些具有接待国际游客的能力,且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份额的旅行社",这样的表述更为准确和全面。
新的分类制度强调了旅行社的普遍服务性质,无论其规模大小或专业领域,只要是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和国际业务能力,都能为国际游客提供服务。这标志着我国旅行社行业更加开放和规范化,同时也为国际旅游市场的互动和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国际旅行社 指经营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