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遭69岁男子性侵怀孕,嫌疑人为何仅获刑九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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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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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2:34
2021年12月的一天,13岁的叶子放学回家被同村的69岁老头陈建龙以买冰棍、买糖吃为由骗到自家二楼进行了性侵,并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叶子又遭受三次性侵,后来,家人看叶子的肚子越来越大带她去医院检查才发现是怀孕了,随即家人报警。据了解,近期陈建龙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7个月。
强奸罪是重罪,对于构成此罪的嫌疑人应当重罚,尤其是对于强奸幼女的更是应当从重处罚。具体来说,对于构成强奸罪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强奸幼女的则应当在此刑罚范围内从重处罚,所以最终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年7个月。
有人会疑问,陈某不但多次强奸受害人,而且还因强奸导致受害人怀孕,不应该对其加重处罚吗,就算不判死刑其刑期也应该在十年以上,为什么实际上他才获刑九年多?
只有当犯罪分子存在以下加重处罚情形时才要对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而本案中的多次强奸和强奸导致受害人怀孕并不属于上述情形,所以对于陈某并不需要加重处罚;而仍应该在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确定刑期,又因为他强奸的是幼女要从重处罚,所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7个月,这已经算是顶格处罚了,所以这个刑期其实并不轻,是合理合法的。
受害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怀孕引产给受害人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且因为此事受害人心理也遭受了巨大的伤害。所以陈某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法院还判决陈某要赔偿受害人56876.09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对于此案判决结果,受害人的家属表示对于刑事量刑部分是满意的,但是对于民事赔偿不满意,因为他们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为15万,但法院仅支持了五万,他们认为太低了。这个赔偿金额是否真的太低?
答案是不低。因为在刑事案件中,对于附带民事赔偿法院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而本案能够支持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本身就已经是一种突破了;而且精神损害赔偿这个东西并不是说受害人主张多少法院就一定会支持多少的,是要考虑侵权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各项因素综合考虑的,所以综合考虑这个五万的赔偿数额并不低。
本案也再次提醒我们要重视留守儿童问题,关注他们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