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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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21:45
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递交的认罪认罚告知书以及认罪认罚具结书通常会同时完成签署。当被告人主动承认犯罪事实并同意刑事审判机关提出的特定量刑建议及程序流程时,他们必须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前提下,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若被告人因涉嫌犯罪而遭受羁押,则看守所在确保相关法律规定得到遵守的基础上,应为被告人办理上述事项提供所需的场所。该份具结书须包含被告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予以如实供述、同意法庭针对其案件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及与诉讼程序相关之事的表述等主要信息,并需被告人亲自落笔签字,此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亦需要进行确认并予以签字。